民办职业培训招生简章和广告备案
 
一、项目名称:
    民办职业培训招生简章和广告备案
二、政策依据:
    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》第四十一条
三、申请条件:
    广告内容属实,不得虚假、欺骗,用词准确。
四、申请材料:
    《民办职业培训机构广告备案表》
五、办理时限:
    法定时限:20个工作日
    承诺时限:2个工作日
六、收费标准:无
七、办理地点: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窗口
八、咨询电话:12333
九、投诉监督电话:87012564
十、查询网站:市劳动保障网
 
  [返回首页] [打印本文] [关闭窗口]
附件:

相关链接: